关于举办2014年南昌工学院大学生足球联赛的通知
2014-11-26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为学校培养、选拔更多优秀的足球人才,并将在2015年4月代表江西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举办“2014年南昌工学院大学生足球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赛名称:2014年南昌工学院大学生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校体育部、校团委
三、参赛办法:
1、以各学院为单位上报一支队伍。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各代表队的领队由各二级学院的分团委书记担任。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球队的选拔和组队工作,并在比赛期间及时通知球队各项有关事宜。
2、各队需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20名。
3、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学院在籍在校、身体健康的大学生,如在报名和比赛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该学院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参赛队员必须购买过学校保险(含意外伤害险),方可报名参赛。
5、参赛队员需准备深、浅两种颜色队服。
6、请各二级学院领队于
四、竞赛办法:
1、比赛日期: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13日。
2、比赛地点:赣江体育场;东北体育场
3、比赛办法:
(1)小组循环赛:
比赛分为A、B 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两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两个小组一号位,其余球队经抽签分别落位。
决定名次办法:
①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②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根据A1—B2、B1—A2、进行交叉淘汰赛。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五、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三)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2、本次比赛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两名。
七、其他事宜
1、比赛换人时带证件且向比赛监督报名,由比赛监督示意主裁换人。
2、结束后两队队长必须到比赛监督处登记。
3、如遇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前来参加比赛,请及时与体育部负责人联系。
4、比赛中,除比赛双方参赛队员及裁判和主办方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内。
5、未尽事宜请以体育部解释为准。
体育部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