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昌工学院收费标准公示
2021-06-24 作者:财务资产处 来源: 浏览次数:0
按照《关于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7号)的相关要求,南昌工学院2021年学费标准在已印发《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新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执行。
现根据要求将2021年南昌工学院分专业统招本专科学费标准在学校首页的公告栏内进行公示(见附件1),2021年专升本新生学费标准参照2020年标准维持不变,公示所列收费标准方面包括:
1、师资情况:对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指标要求,同时在十四五期间逐步达到教育部关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的文件要求;
2、人才培养教学计划: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颁布的《关于制订 2021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见附件2);
3、住宿费、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内容及标准见附件3。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23273627@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南昌工学院0791-87713768,教育厅监管服务电话0791-86765102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4日开始至2021年秋季新生报到结束后。
附件2:关于制订 2021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x
南昌工学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