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食堂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南昌工学院食堂商铺招租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办好学校食堂,全面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及管理水平,结合新出食品分类规定,南昌工学院后勤管理处统计出食堂空置商铺进行对外公开招标。以示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公告如下:
一、食堂空置餐饮店铺基本情况
1、食堂现有空置商铺共有10个,其中二食堂有8个具备烹饪条件的商铺和1个无明火设施不具备烹饪条件的商铺,四食堂二楼有1个无明火设施不具备烹饪条件商铺。
2、2个无明火设施不具备烹饪条件商铺以配送糕点类、预包装食品类、水果店等品类为主。
二、投标方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方为公司,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私章)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2、投标方为个人,需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要求
1、投标方应承诺严格遵守餐饮中心商铺租赁合同条款规定以及服从餐饮中心日常管理,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合同相关条款及餐饮中心管理制度处罚;
2、合同一年一签,自负盈亏;
3、学校食堂店铺位置(具体详见图纸标号);
4、同品类餐饮,优先考虑单品店、差异化、学生需求大、连锁、品牌、创新性好的项目;
5、经营期间:不得随意增加任何项目,不得经营超范围的服务;
6、投标人只允许投标一个商铺;
7、中标条件不唯价格论,以综合实力为准;
四、项目招标费用
1、二食堂餐饮空置具备烹饪条件的商铺8个,租金采用“固定+浮动”的模式,基础租金为5万元/年,以单个商铺年营业额60万元为标准。全年营业额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收取基础租金5万元/年,全年营业额超过60万元的商铺,在年租金5万元基础上,按照超出部分8%计提租金,公共部分水电、保洁费用以实际发生分摊;
2、二食堂、四食堂无明火设施不具备烹饪条件的空置商铺各1个,租金采用“固定+浮动”的模式,基础租金为3万元/年,以单个商铺年营业额30万元为标准。全年营业额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收取基础租金3万元/年,全年营业额超过30万元的商铺,在年租金3万元基础上,按照超出部分8%计提租金,公共部分水电、保洁费用以实际发生分摊;
五、招标条件
1、招标小组根据商户的资质条件、信誉、质量、经验、经营品类进行评判;
2、投标方从经营方案、管理理念、经营品类、成本核算等方面进行介绍,每人不超过8分钟;
3、招标小组提问,投标方解答;
4、评判标准(满分100分)
(1)经营商铺表述情况(最高20分);
(2)商铺经营品类(最高20分);
(3)经营品类安全卫生(最高20分);
(4)经营期间服务承诺(最高20分);
(5)管理人员从业经历和管理理念(最高20分);
5、招标小组将根据综合实力考评、评判结果,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选择商铺位置;
六、其他说明
1、投标方应承诺以下条件
(1)经营期间出现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受招标方监督、招标方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执行的行为,招标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投标方损失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还须赔偿由此给招标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2)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投标执行时,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3日(自通知之日起),招标方有权通知投标方,投标失效,通知立即生效。
2、投标方执行内容:投标方应在得到确认通知后3日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个商铺),并与江西宏越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如有转让,则投标失效。
3、投标方结果将在招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投标方当事人,落选投标者不另行通知。
七、标书要求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经营商铺方面的介绍;
3、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健康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餐饮经营资质证明等材料;
4、签订《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
5、伍仟元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
八、投标保证金、报名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人报名费100元/个商铺人民币(需现金现场报名),投标报名费用收取后不退回。投标人可从南昌工学院网站查阅公开招标公告(http://www.ncgxy.com/)
2、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个商铺,(需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伍仟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是其中一部分(中标单位须补交壹万伍仟元)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个商铺,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履约保证金规定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转账账户:
名称:江西宏越达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3601035892404010
开户行及账号:791912087600066 江西银行东湖支行
九、报名时间
1、招标有效期:2019年7月 12 日至2019年7月18日(公告日起7天)
2、 凡参加招标的商户必须在 2019年7 月 18 日下午4点前将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送达招标单位。有意向投标方须在招标期限内到南昌工学院后勤管理处笃行楼10楼1001室报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19日上午9点(如有改动,另行通知),在南昌工学院笃行楼10楼1012室进行开标。
十、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单位:江西宏越达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070890412 0791-87713769
附件:1、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经营商铺方面的介绍
3、转帐支付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复印件
附件: 1、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 南昌工学院
承诺方作为受诺方的长期合作商/投标人,为了保证公平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其他约定 。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乙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
监察委员会投诉电话: 0791-87713781,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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