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08:17:42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 “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邮箱公布如下:

“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毕业生监督,对违反“三严禁”和 “四不准”的行为进行反映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人:陈老师

举报电话:0791-87713762

举报邮箱:ncgxyjyb@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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