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08:17:42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 “三严禁”、“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及举报电话邮箱公布如下:
“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毕业生监督,对违反“三严禁”和 “四不准”的行为进行反映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老师
举报电话:0791-87713762
举报邮箱:ncgxyjyb@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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